數據作為新技術革命的重要成果,能夠顯著增強治理者的洞察發現力、科學決策力和流程優化能力,對于提高各級政府的治理效率與質量,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潛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善于獲取數據、分析數據、運用數據,是領導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強學習,懂得大數據,用好大數據,增強利用數據推進各項工作的本領,不斷提高對大數據發展規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數據在各項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當前,大數據在政府治理中的應有作用還沒有很好地發揮出來,仍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大數據平臺整合進度較慢。目前,有些城市已經順應大數據時代的形勢,成立了大數據局、數據資源局等。在此之前,多數政府部門都是靠單位協調、自己想辦法的形式去共享別的單位的數據資源,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人力,工作效率和工作目標的實現大受影響。當前的突出問題主要是,大家對于大數據局、數據資源局究竟要干些什么、能干些什么,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甚至持質疑態度。
大數據思維意識普遍缺乏。一是部分領導干部大數據思維認識不強。目前有的部門信息化平臺建設存在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原因是之前已建有省級信息化平臺,所以市級信息化平臺有被邊緣化、被清理的趨勢。市級信息化平臺相關人員應利用省級信息化平臺流轉回來的數據,進行進一步的深度挖掘,而不是坐等被邊緣、被清理。二是公眾的參與度不高。由于對大數據中的共享和匯聚數據的重要性缺乏深度認識以及現實中對大數據宣傳力度的薄弱,導致公眾對于大數據平臺在采集數據過程中的參與度不高,甚至有些管理信息化平臺的人員也存在無所謂的態度,導致大數據平臺匯聚數據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大數據平臺(產業)建設資金不足。一是大數據信息平臺建設資金投入不足。例如在數據整合對接過程中,很少有單位愿意主動提供安全設備、拉專線,多數單位明確要求先提供設備才能對接數據。其實大家都知道大數據分析的好處,也不是真的不愿意提供設備對接數據,只是苦于沒有資金投入。二是政府引導資金跟進不到位。目前的大數據產業主要是企業自己投入資金,一旦遇到風險,產業將很難獲得持續發展。
相關數據管理制度出臺滯后。大數據時代背景下,數據共享交換碰撞將成為常態,數據的標準、管理、安全、權屬等都需要法規制度加以規范統一。當下由于相關法規制度的缺乏,已經出現了很多問題迫切需要解決。一是數據標準不統一。如在教育局的教育云平臺的建設中,各縣區根據自身需要自建平臺及應用系統,其建設廠家、類型、特別是標準都各不相同,給云平臺的整合和共享造成很大困境。二是各單位的配合度不高。目前,政府各部門都有自己的信息化平臺管理系統,但各自為政,部門之間的信息難以進行共享和流動。
大數據作為新技術革命的重要成果,能夠增強治理者的洞察發現力、科學決策力和流程優化能力,對于提高各級政府的治理效率與質量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潛力。進一步發揮大數據的治理潛力,我們應重點推進如下幾項工作:
加快對大數據平臺的整合交換開放進度。一要加快大數據平臺的整合進度。在現有的數據資源基礎上,加快推進人口、法人、空間地理、自然資源、宏觀經濟等信息數據庫建設。同時,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目錄體系,逐步完善各部門的數據資源清單。二要加快構建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逐步由政務大數據擴展到社會數據的共享交換,實現各部門、各領域數據的統一目錄管理、統一認證和統一交換。加強數據的清洗比對、分析挖掘,將城市基礎信息和城市運行關鍵領域的綜合數據提供給管理者,全面提升政府的決策力和管理力。三要加快構建大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加強對政府部門數據的統籌管理和集中開放,統一制定數據開放計劃,優先推動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
加大對大數據資源整合的宣傳培訓力度。在全國范圍內精選有經驗的信息化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解讀國家和省市有關大數據政策,講解大數據技術發展前沿及趨勢、大數據應用案例等,讓大家對大數據資源整合工作的意義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培訓內容應包含技能類(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實戰項目)和職業素質類兩種類型,可以針對不同層次人員分層進行培訓,既要開展有常識性的培訓,也要舉辦有一定深度的培訓。通過培訓,讓從事大數據信息化工作的不同層次人員的大數據思維能力逐步提升,公眾的參與度和各單位的配合度也都會相應提高。
加大對大數據產業的財政金融投入力度。一是各級各類產業專項資金應適度向大數據產業傾斜,引導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大數據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大數據核心技術攻關、重大應用示范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二是完善大數據服務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合作開發大數據的獎勵力度。三是積極營造寬松的融資環境,鼓勵和引導大數據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幫助其做大做強。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政府在大數據企業的初創期應該要有一定數量的政府引導資金跟進,這樣可以保障大數據企業后期的可持續發展。
加快出臺大數據標準規范體系和法規制度。一要建立各部門的數據標準體系。制定和實施大數據的基礎標準、處理標準、存儲標準、服務標準、安全與隱私標準以及行業應用標準,以避免數據標準不統一的現實困境。二要制定完善的大數據應用規則制度。明確大數據采集和使用所涉及的數據使用的原則、數據采集的內容及方式、數據應用的內容及格式、數據的分級管理、數據應用的范圍、安全義務等,確保數據依照規則規范使用。三要完善大數據立法,清晰界定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管理權、毀壞權等,為數據開放共享和商業流通提供法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