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不僅是一場技術和產業革命,也將帶來國家治理的深刻變革。大數據作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能有效地集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的數據信息,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重要數據基礎和決策支撐,是促進政務服務改革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徑。應樹立“互聯網+大數據”思維,利用互聯網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的優勢,充分運用大數據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實現社會治理精準化、提高公共服務高效化。
大數據是人類進入信息化時代的產物和必然結果,能為現代化建設提供重要數據基礎和決策支撐,是促進政務服務改革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徑。
樹立大數據思維,轉變治理觀念
當前,我國正全方位、深層次地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加速推進,科技革命愈演愈烈,大數據發展日新月異。客觀上要求政府樹立“互聯網+大數據”思維,利用互聯網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的優勢,充分運用大數據推進政府決策科學化、實現社會治理精準化、提高公共服務高效化,不斷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進入大數據時代,迫切要求政府治理加快由封閉管理向開放治理轉變,由單向管理向協同治理轉變,由被動響應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轉變,由粗放管理向精準化管理轉變,由運動式管理向常規性管理轉變,不斷適應信息化和大數據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
大數據是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數據集合,它的發展不僅取決于大數據資源的擴展和技術的應用,還取決于大數據思維的形成。大數據作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一種有效資源,可用于分析個體與群體、偶然與必然、孤立與聯系、主觀與客觀等之間的內在聯系,使政府實行中心治理、分類治理和協同治理,促進社會治理思維的變革,構建公共管理流程的再造,推進智慧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因此,在大數據時代,政府應樹立大數據思維,轉變治理觀念,將大數據技術廣泛運用到政府決策、公共服務、社會監管以及社會民生保障等領域,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創新,不斷提升政府科學決策、精準服務、精細管理等水平,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
運用大數據手段,搭建治理平臺
大數據是促進政務服務改革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徑。在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特征的信息化和大數據浪潮下,“互聯網應用+云數據平臺+政府治理”將成為未來的一種治理模式。客觀上要求政府運用大數據手段對海量數據進行深度挖掘與多維分析,運用大數據搭建治理平臺,不斷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是運用大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進行決策,防止在決策過程中出現“拍腦袋”或“憑借經驗”決策的現象,不斷提高政策決策的精準性、科學性和預見性,不斷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
二是運用大數據整合政府部門資源,建立數據信息共享平臺,打破數據孤島現象,促進各部門協同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聯動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應急管理能力。運用大數據完善政府權力監督,建設透明政府,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能夠構筑起反腐敗的網絡監督機制,推動法制政府建設,把執法權力關進“數據鐵籠”,讓權力運行處處留痕,規范干部權力運行機制,從而有效提升政府管理能力。
三是運用大數據提升政府政策執行能力,不斷優化政策執行環境,整合政策執行資源,增進政策執行合力,減少政策執行外部環境的制約,確保政策不折不扣執行。憑借大數據的客觀性建立政策執行的監督機制,能有效防止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中梗阻”“低效率”“脫型走樣”等現象,從而不斷提高地方政府政策執行力。
四是運用大數據收集城市交通、醫療、教育、基建、商業、金融、氣象等數據信息,將各類數據資源進行匯聚,為公眾提供一站式便捷的電子政務服務,讓百姓少跑腿、數據多跑路,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開發大數據技術,打通治理通道
隨著互聯網、云計算、移動和物聯網的迅速發展,大數據逐步成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一種有效技術手段。應構建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加快對大數據技術的開發,推進政務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共享,實現數據資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聯通共享,形成萬物互聯、人機交互、天地一體的網絡空間,打通政府運用大數據提升治理能力的技術通道。
運用大數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僅要將傳統的辦公室集中辦公和傳發紙質公文改造成無紙化和網絡化,實現政務辦公網上運行,還要實現數據匯聚和數據智能化,為政務流程再造提供基礎和平臺。
一是加大對大數據的高效壓縮,提高利用效率,尤其是提高數據無損壓縮比例和除去與目標或應用無關的數據,以減少無用信息。同時,加強大數據高效存儲與管理,清理重復、冗余和過時的數據,不斷提升數據儲存空間的利用率,不斷提升數據存取速度和效率以及數據存儲管理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二是加大大數據多層多域網絡化高效傳輸,滿足電子政務服務建設中數據流跨層、跨域、實時、完整及靈活的傳輸需求。同時,不斷優化大數據高效計算系統結構,滿足電子政務服務建設中高效率、低能耗及低成本的大數據分析與計算需求,利用大數據多粒度屬性和智能化,實現對大數據的深度分析和充分提取運用。
三是挖掘大數據結構與關聯關系,對大數據信息的分布和度量進行簡約計算,滿足政府對大數據進行在線優化處理的需要,以及運用空間媒體大數據的計算理論與方法,建立大數據計算、分析與驗證平臺,促進政府各部門之間空間媒體大數據關鍵技術的應用與運行。此外,還需要完善大數據系統的決策、控制和故障診斷,推動政府輿情管控和疏導、傳播能力建設,防止數據使用過程中的“荒漠化”“孤島化”以及“不完整”現象,不斷提升政府電子政務運行效率。
發展大數據產業,筑牢治理基礎
在大數據時代,信息技術變革是政府治理流程再造的基礎和推動力,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發展程度決定了信息化的發展水平。
當前,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已逐步成為推動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作為治理主體的政府應高度重視大數據產業發展,保護數據資源和筑牢治理基礎。大數據產業發展,不僅可以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還可以提高政府治理效益、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升政府面對多元主體背景下的綜合協同治理水平,實現大數據時代的治理目標。
積極引導和發展大數據產業是加強大數據核心技術開發與利用的基礎,是運用大數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動力源泉。要發揮我國制度優勢和市場優勢,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關鍵領域,不斷完善大數據發展政策環境,大力推動大數據技術產業創新發展,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大數據產業鏈、價值鏈和生態系統。大力發展大數據核心業態,全面發展大數據關聯業態以及不斷培育大數據衍生業態等,集中優勢資源突破大數據核心技術,使大數據“產業發展+技術開發+政府治理”得到全面的、完整的、一體化協同推進,為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大的支撐,充分運用大數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