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化解、控制重大決策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在重大決策制定出臺審批審核或組織實施前,由獨立于決策主體和利益相關主體的社會第三方機構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并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的風險評估方式,稱之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簡稱為“穩評”)。今天海盟金網就帶您詳細了解穩評工作。
01 穩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2號)中提出,“開展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于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第二章第四節專門提出了“風險評估”,“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決策承辦單位或者負責風險評估工作的其他單位應當組織評估決策草案的風險可控性?!薄帮L險評估結果應當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決策機關認為風險可控的,可以作出決策;認為風險不可控的,在采取調整決策草案等措施確保風險可控后,可以作出決策?!蹦壳?,“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在重大事項決策前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國家發改委也出臺了《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對此類項目的穩評報告編制大綱進行了規定和說明,這對推進穩評工作規范發展提供了權威指導意見。
02 什么情況下需要做“穩評”
凡是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重大決策事項,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作出決策前,均應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可分為以下三個類別:
(1)工程類:涉及房屋及土地征收、生態環保、資源開發、垃圾處理等容易引發大規模集體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的重大項目建設。
(2)政策類:涉及民生的教育、住房、就醫、就業、養老、食品安全、服務收費等重大政策制定或者調整;涉及人員安置和重大利益調整的事業單位改革、國有企業改制等重大舉措出臺。
(3)事項類:涉及對群眾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經貿、文化、體育、民族、宗教類重大活動安排,以及其他事關群眾利益且可能對社會穩定有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決策。
目前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工作中,法律法規層面明確要求前期需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第12條提出,“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中第47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p>
03 工作思路及流程
穩評工作應對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分析。在風險調查過程中充分聽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訴求,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決策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斷,從而確定高、中、低風險等級。針對排查出的風險點提出相對應的防范化解控制等措施,建議責任主體需研究解決的重大問題隱患,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以降低化解風險。具體工作流程步驟如下:
04 結果應用
經評估為低風險等級的,決策可予以實施,但應采取有效措施應對潛在風險;評估為中風險等級的,應在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風險等級后,再予以實施;評估為高風險等級的,應當區別情況作出不實施的決定,或者在調整決策方案、降低風險等級后再行決策。
因此在具體評估項目的開展過程中,風險識別與分析、化解措施建議最能體現穩評機構的專業技術水平。我們要做到的是,找到風險會發生的根本原因,進行評估分析預測,從根源上進行化解,或者從其他可行的方面提出化解建議,制定好工作預案,真正實現“預防和化解矛盾,保障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