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足見國家對完善網格化治理、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的高度重視。
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為當前基層社會治理的主要抓手、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有力舉措,正是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的集中體現,對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堅持以網格化為方向,以社會化為目標,以信息化為支撐,有效整合各類資源,全力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
一、統一思想,深化對網格化服務管理的認識
思想決定行動,認識決定高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層治理作為國家治理體系重要的一環,其現代化水平和程度至關重要,甚至首當其沖。網格化服務管理,在治理理念上,強調從管控為主到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轉變;在治理主體上,強調從“官管民”的單向治理轉變為“官民共治”的雙向治理;在治理手段上,強調綜合運用各種方式方法進行社會治理,這三者無不體現著社會治理體制的創新和轉變。因此,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為當前基層社會治理方式的創新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密切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有效途徑,是基層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載體,也是社會發展的大勢,對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
二、創新理念,由“管理”轉向“服務管理”
網格化服務管理能否成功,關鍵在于理念的創新。當前,要突出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實現由“網格化管理”向“網格化服務管理”轉變,尤其應彰顯網格的社會服務職能,積極調動社區居民的自治意識,使社區居民能積極參與到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去。二是實現以“管控”為主要目的的傳統模式向“有序與活力統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轉變,注重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構建服務型政府,從單一職能管理到多元職能管理;主動調動網格中企業的力量和社會組織的力量,體現多元治理和共建共享。三是從“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提升成都市的社會治理能力,通過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體現網格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強化整合,促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建設上臺階
進一步優化、拓寬網格服務管理功能。進一步優化網格設置,做到因地制宜、科學合理。構建服務管理功能完善、參與主體多元的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的綜合效能。在現有網格化服務管理系統平臺的基礎上,建設集公安、城管、網格、維穩、應急、信訪、視頻監控等領域與功能于一體的“大平臺”和“大聯動”中心,不斷強化信息化支撐,打造平安建設“大數據”系統和信息平臺的升級版,確保功能完善、城鄉全覆蓋。
加強系統、力量整合。針對各個部門信息系統建設時間不同、技術標準不一,設計程序不同、保密要求不一的具體問題,認真調研分類,規范新建信息系統的功能定位與層級功能定位,確保逐步消除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共享壁壘。按照“定格、定人、定責”要求,將“一格一員、綜合履職”模式向“一格多員、共同履職”方向改革,構建“專兼合一”的服務管理隊伍。
加強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培育扶持社會組織,將各類社會單位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引導和鼓勵其承擔社會責任,開放單位資源,為群眾提供更好服務。
四、完善機制,推進網格化服務工作長效發展
建立網格流程管理機制。建立“網格-社區(村)-鄉鎮(街道)-區(市)縣-市”社會服務管理事項閉環運行機制,“業務統一受理-項目分流移交-部門協調處置-全程跟蹤督辦-辦結回訪問效”鏈條式服務機制,實現“服務群眾一個系統、回應訴求一套人員、事情辦理一站分流”。
建立業務事項準入機制。對各部門沉入網格的服務管理項目、業務工作任務和信息采集事項進行嚴格梳理、審核,制定部門業務事項下沉程序和標準,并按照“費隨事轉、事費匹配”的原則向基層撥付工作經費,切實為基層減負、增效。
建立信息平臺管理機制。建立基礎數據信息定期采集、審核、錄入、更新制度,確保信息“完整、準確、鮮活”;建立部門業務數據信息導入制度,確保信息“面寬、量大、質優、更新快”;建立信息保密和硬件設備維護制度,確保信息系統安全穩定。
建立網格員隊伍管理機制。嚴格落實網格員持證上崗制度、一日雙巡制度、值班備勤制度、重大事件報告制度,規范網格員入職條件、培訓體系、工作職責、業務流程、裁汰程序,建立一崗多責、一專多能、人熟地熟情況熟、群眾工作業務工作兩手硬的網格員隊伍。
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建立網格員隊伍監督考核機制和部門服務管理工作監督考核機制,形成分級考核、分類考核、量化考核并行的監督考核體系,確保網格化服務管理優質高效運行。